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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学院选拔分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

2020-05-29 14:38:08 | 点击:

 

根据学校2020年工作计划,我院拟从新华学院2018级相关医学专业内选拔10名优秀学生分流到视光专业学习两年,毕业后可从事视光医学的临床工作。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分流学生的基本原则

(一)择优原则。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将依据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考虑。

(二)公正原则。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操作。

二、分流的对象与要求

(一)2018级学生

1.原专业为医学相关背景专业;

2.学生身心健康,品学优良,学习成绩位于专业排名前20%,无挂科,且在校已学的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者。

三、考核方式

以成绩要求为前提,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择优录取。

四、分流学生申请及审批流程

学生填写申请表,交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原学院(系)审批并汇总申请分流学生名单,并将审批后材料交健康学院教务秘书处。健康学院审批,并通知相应学生面试。

五、分流学生的审核结果及毕业审核

拟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分流到我院视光专业学习两年。毕业审核按原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领取原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截至申请时间为6月20日

咨询联系电话:87212786

联系人:夏老师

                                        

                                                 健康学院

                 20200527

附件: 学生分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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