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缓考申请表
19-09-01 15:39:14 | 点击:
办理说明:
1.缓考需在考试前提出。按学校规定,确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缓考申请表》(因病缓考须有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家事缓考会向家长先核实),申请缓考,并在考试前完成辅导员老师、系教务老师签名,方可有效。否则视为缺考,直接判“重修”。
ps:不要随意申请缓考,一旦缓考不及格,就直接是“重修”了,而且会影响奖学金、评优、入党等。(专插本的同学,因读书只有两年,更应谨慎对待“缓考”问题,缓考就等于少了一次考试机会,情况不理想的话,也会影响按时毕业的)
2.缓考安排在下学期第三周随重考进行。缓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