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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信息与信息管理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16-04-28 00:05:23 | 点击:
为确保学院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系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在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实验室工作的主任担任,日常工作暂由系秘书兼任,并设学生助理管理员一名。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实验与信息管理部的领导下,在学院保卫办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开展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上报险情,尽快争取上级指导、支援,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在实验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治伤员,同时向学院保卫部门、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险情,保护现场,并通知住在校区附近和校内的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领导应当尽快赶到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在最短时间内调动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抢险,并配备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开展应急救援的快速处置工作。
在实验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校内紧急电话或公安派出所电话、公共救援电话,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并指引急救人员准确到达现场。电话如下:
学院广州校区24小时校内求助电话:020-87211631
学院广州校区校卫队电话:020-87065062
学院广州校区医疗中心电话:020-87065361
公安局凤凰派出所值班电话:020-87211822,87211833
学院东莞校区24小时校内求助电话:0769-82676856
学院东莞校区医务室电话:0769-82676869
麻涌镇派出所值班电话:0769-88821887
公共救援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三、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无论发生何种类型的重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在拨打救援电话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以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对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2)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3)对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4)对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对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
1.实验室发生爆炸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采取不同措施。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该预案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资讯管理系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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