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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学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7-06-26 02:22:40 |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试行)》(中新教〔2016〕59号)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了促进我校大学生早期接触社会实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使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决定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践主题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生源地的实际情况自定。
二、实践时间
       2017年7月9日-2017年7月15日
三、实践范围
      大一、大二及大三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与社会实践时间冲突的不作安排)。
四、活动要求
     1.组织发动、科学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施方案(试行)》(中新教〔2016〕59号),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将活动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每名同学;采取就近就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统一部署、科学安排,填好《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划表》(附件1)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周密计划、保障安全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总结、有成果;要提前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3.加强宣传、认真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报道,宣传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大学生实践活动的氛围,提高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认知程度和参与力度。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附件2),同时提交一篇独立完成的字数在2500字左右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各教学单位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和全面总结,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社会实践成绩登记表》(附件3),于下学期开学的第二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计入学生学分。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到教务工作群下载。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划表
/uploadfile/2017/0626/20170626022418919.docx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
/uploadfile/2017/0626/20170626022428182.docx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社会实践成绩登记表
 /uploadfile/2017/0626/20170626022436762.xlsx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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